四、X9 年 1 月 1 日甲公司將一批於 X9 年 3 月 31 日到期之帳面金額 $6,030,000 之應收帳款,售予乙公司,取得現金$5,990,000,甲公司並 承擔最高帳款總額 10%之違約損失賠償,此項違約損失賠償保證之公允價值為$60,000。此外,出售合約規定乙公司不得再將該應收帳款出售予他人。X9 年 3 月 31 日該批應收款項發生呆帳$80,000,甲公司支付現金$80,000 予乙公司,其餘帳款全數收回。甲公司並未移轉或保留該應收帳款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且乙公司無法自由出售該應收帳款使甲公司能保留控制。
試作:X9 年度甲公司與上述應收帳款相關之所有分錄。(7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