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答題3、 綜合下列三則資料,說明言、意關係。  (甲) 可以言論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言之所不能論,意之所不 能察致者,不奇精粗焉。  (乙) 語之所貴也,意也。意有所隨,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  (丙) 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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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言語只能表達事物之粗略大概,而意卻能領會事物之精華,故言不盡意。 2)言的重要在於表達意,而意又與道相關。道是不可言傳的,因此,言只能得之於表。 3)言意相較,意比言更重要,因此,得意便可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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