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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租稅各論#1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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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無年度 - 租稅各論#12418
科目:租稅各論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無年度 - 租稅各論#12418
科目:
租稅各論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證券交易所得稅應否課徵?試就負擔公平、資本形成、稽徵技術等方面加以說明。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林于婷
一、就負擔公平而言:
基於租稅普遍原則、量能課稅原則、水平公平及防止內線交易,理應課稅。
二、就資本形成而言:
易造成閉鎖效果,不利於證券市發展打擊亞太金融中心之建立。
三、就稽徵技術而言:
證券交易所得資料難以掌握,且有人頭戶問題。
四、結論
1.原則上,應予課稅,但以往兩次課徵證所稅皆失敗,皆與課徵技術之不易克服有密切關聯。
2.因此可讓投資人於年初自由選擇就源扣繳(分離課稅)或者檢具交易證明將全年證交所得稅併入綜所稅申報,則技術上即較全面按實證所得課稅容易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