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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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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國立金門農工職業學校105學年度特教科教師甄選考題#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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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5年 - 國立金門農工職業學校105學年度特教科教師甄選考題#53156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5年 - 國立金門農工職業學校105學年度特教科教師甄選考題#53156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
105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貳、簡答題(10分)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24條,各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那些專業人員? 共同提供哪些協助,請至少寫出5項? (5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vanesa lin
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專業人員
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轉銜輔導服務
詳解
提供者:Yu-wen Huang
各級學校針對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並視需求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導服務等協助。
詳解
提供者:Good Der
1.職能治療師 2物理治療師 3學校行政人員 4特教老師 5 語言治療師 6班級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