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廠商因素
❶ 對抗競爭者:若生產者想要對抗競爭者,那自設通路擁有通路的控制權,就是一個非常好的方式。例如統一超商拒絕銷售光泉牛奶,因此光泉牛奶就自行設立萊爾富超商。
❷ 廠商的資源:若生產者的資源充足,可自行設立通路,擁有通路控制權;若資源不足,則應透過外部通路。
二、市場因素
❶ 市場類別:工業品市場的產品複雜性高,宜使用直接通路(人員銷售),而消費品市場宜使用間接通路。
❷ 市場區域是否集中:若市場區域集中,使用直接通路可以降低成本,若市場區域分散,宜使用間接通路。
三、產品因素
❶ 產品的性質:若產品是易腐爛、體積龐大,則通路長度宜短;若產品是具技術性的工業品,生產者必須提供較多售前及售後服務者,而中間商的技術能力不足時,宜採用直接通路,由業務人員直接銷售。
❷ 產品的價位:若產品的價位低,且屬於小量訂單,基於成本考量可使用間接通路。例如一瓶10元的飲料,就不適合人員銷售,而應透過中間商。
四、中間商因素
❶ 可否找到合適的中間商:若生產者在市場上找不到合適的中間商,則生產者在無法透過外部通路的情況下,就應自設通路。
❷ 中間商的能力:若生產者可以找到能力強的中間商,該中間商可提供比生產者更具效率的配銷服務,生產者就應透過外部通路,而不必自設通路。
❸ 中間商的要求條件:若中間商要求的條件太嚴苛,例如要求過高的上架費及壓低進貨價格,在無法接受的情況下,則生產者可以考慮自設通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