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師級_ 法務: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34139
> 申論題
申論題
試卷: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師級_ 法務: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34139
科目: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4年 - 104-1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_師級_ 法務: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34139
科目: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年份:
104年
排序:
0
題組內容
二、申論題或計算題 60%(共 2 大題、6 小題) 1.甲以乙無權占有為理由,起訴請求乙遷讓房屋,嗣在訴訟繫屬中甲又將該房屋所有權 移轉登記予丙所有,試問:
申論題內容
(二) 丙可否向法院主張要承當甲之訴訟?此時若乙不同意,法院應如何處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Rita22345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1項但書:第三人如經兩造同意,得聲請代當事人承當訴訟。 故丙可向法院主張要承當甲之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2項:前項但書情形,僅他造不同意者,移轉之當事人或第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以第三人承當訴訟。 故丙或甲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許第三人承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