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申論題或計算題 60%(共 2 大題、6 小題)
1.甲以乙無權占有為理由,起訴請求乙遷讓房屋,嗣在訴訟繫屬中甲又將該房屋所有權
移轉登記予丙所有,試問:
(二) 丙可否向法院主張要承當甲之訴訟?此時若乙不同意,法院應如何處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1項但書:第三人如經兩造同意,得聲請代當事人承當訴訟。
故丙可向法院主張要承當甲之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2項:前項但書情形,僅他造不同意者,移轉之當事人或第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以第三人承當訴訟。
故丙或甲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許第三人承當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