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 A 公司為上市公司,今欲召開股東會議決下列議案:解任董事甲之董事職位;會
計表冊之承認。試問:
⑵若此二項議案係由股東以臨時動議提出而經股東會決議 該決議之效力為何? , (17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依第172條, 解任董事, 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