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敘述是錯誤的。描述的特點實際上是指「覆寫(Overriding)」,而不是「多載(Overloading)」。
覆寫是面向對象編程中的一個特性,其中子類別提供了一個特定於該類別的方法實現,該方法在父類別中已經有定義。這意味著子類別的對象會使用新定義的方法,而不是繼承自父類別的版本。父類別的方法不會受到影響,子類別簡單地提供了該方法的一個新版本。
多載,另一方面,涉及到有相同名稱但不同參數的多個函數或方法。多載發生在同一範圍內,允許相同名稱的函數根據傳入的參數類型或數量的不同而執行不同的任務。
所以正確的描述應該是:子類別將繼承自父類別的方法重新定義,而且不會影響到父類別的方法,這個特點稱為覆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