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下圖中,分子表示申請專利範圍之內容,分母表示說明書之內容。相同英文字母之大小寫表示其對應的部分,例如申請專利範圍 A1 與說明書 a1 為相對應之部分,申請專利範圍 A2 與說明書 a2 為相對應之部分,以此類推。說明書滿足支持各申請專利範圍的條件,且各申請專利範圍亦滿足明確與簡潔的條件。
該圖中有同一申請人之三件申請案,分別為:先申請案 I,在第 0 月提出,申請專利範圍為發明 A1,說明書相對應之部分為 a1;先申請案 II,主張先申請案 I 發明 A1 為國內優先權基礎,在第 11 月提出,申請專利範圍為發明 A1、發明 A2,新增說明書相對應之部分為 a2; 後申請案,主張先申請案 II 發明 A1 及發明 A2 為國內優先權基礎,在第 13 月提出,申請專利範圍為發明 A1、發明 A2、發明 A3,新增 說明書相對應之部分為 a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