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何謂積極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
積極差別待遇是指為了彌補社會上的不平等,政府或機構針對特定弱勢族群提供額外資源或優惠措施,以確保公平機會。這些措施通常適用於經濟弱勢群體、身心障礙者、少數族群等,以幫助他們獲得與一般人相同的發展機會。
(2) 積極差別待遇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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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層面:
- 補助與獎勵:提供經濟弱勢家庭的學費補助,如學前教育補助、免費營養午餐計畫。
- 特殊招生名額:針對弱勢族群,如身心障礙者或原住民族,保留部分公立幼兒園或教育機構的入學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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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層面:
- 設立特殊資源班:為身心障礙幼兒提供適合的課程與專業輔導,如語言治療或行為訓練。
- 調整收費標準:對低收入家庭提供學費減免或彈性繳費方式,減少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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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層面:
- 個別化教學:針對不同能力的幼兒,設計適合的學習活動,如為學習較慢的孩子提供額外輔導。
- 文化與多元教育:尊重與包容不同背景的幼兒,例如使用多元文化教材,讓所有幼兒都能感受到被尊重與接納。
積極差別待遇並非特權,而是為了縮小社會不平等,確保所有幼兒都有公平的學習與發展機會。政府、幼兒園及教師應從不同層面提供適當的支持,以實現教育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