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語言障礙鑑定基準中,有關「構音異常」是指:語音有____、____、____、____或含糊 不清等現象。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構音異常:語音有歪曲、添加、省略、替代、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現象。
嗓音異常: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其年齡或性別不符。
語唱異常:說話之節律有明顯之不自主之重複、中斷、延長、首語難發或急促不清等現象。
語言發展異常:語言之語形、語法、語意或語用異常,導語言表達或語言理解較同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
詳解
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
詳解
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現象
詳解
本法第三條第四款所稱語言障礙,指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能力與同年齡者相較,有顯著偏差或低落現象,造成溝通困難者。
前項所定語言障礙,其鑑定基準依下列各款規定之一:
一、構音異常:語音有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或含糊不清等現象。
二、嗓音異常:說話之音質、音調、音量或共鳴與個人之性別或年齡不相稱等現象。
三、語暢異常:說話節律有明顯且不自主之重複、延長、中斷、首語難發或急促不清等現象。
四、語言發展異常:語言之語形、語法、語意或語用異常,致語言理解或語言表達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偏差或低落。
詳解
省略、替代、添加、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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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替代、添加、歪曲
詳解
省略、替代、添加、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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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
詳解
省略、替代、添加、歪曲、聲調錯誤
詳解
替代、省略、添加、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