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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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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 - 114-2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乙級:19500 就業服務#130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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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14年 - 114-2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乙級:19500 就業服務#130377
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年份:114年
排序:6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14年 - 114-2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乙級:19500 就業服務#130377
科目:
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年份:
114年
排序:
6
題組內容
三、 (一)請分別回答下列 3 個法律規定的主管機關為何?
申論題內容
3、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1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JhihJhu
參考答案:勞動部。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修正)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同一事業單位大量解僱勞工事件,跨越直轄市、縣(市)行政區域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