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一)依 114 年 1 月 20 日修正公布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規定,聘僱外籍家庭看護 工,被看護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需符合二要件其中之一,請問,其二要件分別為何?(每要件 2 分,共 4 分)
(二)甲君欲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經濟是重要考量,如其順利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需負擔該外國人之薪資、健保費用及向政府繳納 就業安定費用,請問,甲君需向政府繳納多少金額之就業安定費?(2 分)
(三)承上,甲君擔任雇主除前揭給付義務外,亦需負擔該外國人之生活照顧責任,且需於外國人入國後幾個工作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2 分)並自聘僱許可生效日起,工作滿 6 個月、18 個月及 30 個月之日前後幾日內,即需再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2 分)
二、依就業保險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於就業保險年度應收保險費百分之十及歷年 經費執行賸餘額度之範圍內提撥經費,辦理哪些事項?(每項 2 分,共 8 分)就業保險業務之監理單位為何?(2 分)
1、性別平等工作法。(1 分)
2、勞資爭議處理法。(1 分)
3、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1 分)
1、勞資雙方當事人應本哪 2 種原則,解決勞資爭議?(每種 1 分,共 2 分)
2、事業單位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多少日內?(2 分)勞雇雙方應即本於何種精神進行協商?(2 分)
3、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最高負責人或僱用人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有性騷擾者,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多少萬元以下罰鍰?(1 分)
(一)因資深有經驗的員工難尋,A公司希望先不要資遣員工,因此依法定程序與本國員工甲君完成協商,並經甲君同意後議定,近期先採取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的方式(以下簡稱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 3 個月;又因甲君屬於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則在這段協商減班休息的期間內,對於A公司與甲君議定後的每月工資有何規範?(2 分)
(二)本國員工乙君由於不同意A公司採取減班休息方式,在A公司未能依原勞動契約給付工資的情形下,乙君是否得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終止勞動契約? (2 分)是否得請求資遣費?(2 分)
(三)在與勞工協商實施減班休息一段期間後,A公司認為業務緊縮的情形將會持續一段時間,因此A公司與本國員工丙君終止勞動契約,以精簡人力來維持營運,丙君在A公司工作剛好滿 1 年,則A公司給丙君的資遣費應如 何發給?(2 分)A公司應於幾日前預告丙君將終止勞動契約?(2 分)
(一)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19 條第 6 項規定,被保險人失蹤滿幾年或受死亡宣告判決確定死亡時,得依同條例第 64 條規定,請領死亡給付?(2 分)
(二)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20 條第 1 項規定,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於保險效力停止後幾年內,得請領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之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死亡給付或職業災害醫療給付?(2 分)
(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幾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2 分)
(四)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15 條第 3 項規定,投保單位應備置所屬勞工名冊、出勤工作紀錄及薪資帳冊,並自被保險人離職、退會或結 (退)訓之日起保存幾年?(2 分)
(五)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以現金發給之保險給付,其金額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及給付基準計算。同條第 2 項規 定,平均月投保薪資,應按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之當月起前幾個月之實際月投保薪資,平均計算;未滿者,按其實際投保期間之平均月投保薪資 計算?(2 分)
(一)勞參率全名為勞動力參與率,其定義為何?(2 分)
(二)請問由哪一個機關統籌規劃、各縣(市)政府執行實地訪查作業,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並定期彙整調查結果,編製人力資源統計月報,以明瞭臺灣地區及各縣(市)人力供應情形,勞動力之數量、品質、就業、失業狀況與人力發展趨勢?(2 分)
(三)國內景氣好壞影響勞動市場,以下為國家發展委員會 2024 年 4 月至 2025 年 3 月每月所發布景氣對策信號,請問有哪幾個月呈現「紅燈」,表示景氣熱絡?(2 分,月份全對才給分)
1、依主計總處行業統計分類之 19 個大類,公共汽車客運業及居住型長期照顧業分別屬於哪一個大類行業名稱?(各 1 分,共 2 分)
2、依主計總處職業標準分類之 10 個大類,大客車駕駛員及照顧服務員分別屬於哪一個大類職業名稱?(各 1 分,共 2 分)
(一)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協助甲君求職時,經書面同意其資料使用後,應用保密防護機制,僅在工作媒合所需範圍內,將其履歷與聯絡方式提供合法企業徵才使用,以確保資料安全,不得作其他用途。
(二)某外籍移工向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反映遭雇主性騷擾;惟該機構人員未通報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僅口頭安撫當事人。
(三)A公司於徵才廣告中表明「歡迎各年齡層人士應徵」,並於面試過程中本於職務條件與應徵者能力,進行客觀且一致性之評估。
(四)B公司明確要求應徵者提供學歷證明、工作經驗及聯絡方式,並說明這些資料為審查錄取資格所必須,僅在徵才程序中依法蒐集。
(五)C公司在網路上刊登徵才廣告,宣稱「月薪保證新台幣 5 萬元起,另有高額獎金」。求職人乙君錄取後發現實際月薪僅為新台幣 3 萬 5,000 元,主管則解釋:「這是吸引人才的策略,實際薪資依績效調整。」
(一)A私立科大未申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為其畢業生辦理免費求職媒合。
(二)B非營利機構未申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接受某市政府委託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後為其受訓學員辦理免費小型就業媒合會。
(三)C私立家教中心未申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為民眾媒介家教。
(四)D企業依法附設職業訓練中心,未申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自行對外招收學員辦理訓練後,為其受訓學員辦理免費求職服務。
(五)E網路平台未申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為雇主及求職者辦理居間配對及就業媒合。
(一)乙君說:「10 個月來,面試屢屢受挫,讓你非常沮喪,甚至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有問題。」
(二)丙君說:「儘管還沒成功,但你依然堅持不放棄,一次次地重新投出履歷,現在還來這裡尋求諮詢,相信你這種契而不捨的精神,可以成為你未來成功的優勢力量。」
(三)丁君說:「我很樂意幫助你。不知道你現在最希望我提供的是哪方面的協 助?」
(四)戊君說:「求職確實需要一些技巧。既然你投了很多履歷都沒得到回應,我們不妨一起來研究看看你的履歷可以如何改善。」
(五)己君說:「雖然應徵沒上很讓人遺憾,但,現在的你其實已經有了非常豐富 的求職經驗,而且其中還有 7 次已經獲邀面試,算是小小成功經驗。」
(一)累積職業經驗與技能。
(二)開始思考並規劃未來的減量工作、增加休閒、健康慢活等想法。
(三)保持工作動力、實現生活平衡,以及應對未來轉變。
(四)發展並察覺自己的興趣、能力、工作人格。
(五)思考自己想成為什麼樣的人,想做什麼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