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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2年 - 11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_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115070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幼兒園◆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幼兒園教育原理與制度)
年份:112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閱讀下文後,回答 4-6 題。 
       融合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自二十世紀以來已成為教育的焦點議題之一,其精神與 2006 年聯合國通過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不謀而合,該公約第 24 條內容提到「締約國應確保於各級教育實行融合教育制度及終身學習,朝向充分開發人之潛力、尊嚴與自我價值,並加強對人權、基本自由及人之多元性之尊重。」但在學校 施行融合教育時,常會面臨以下的現象:針對特殊需求的學生,有的學生會說:「老師,他好奇怪!怎麼跟我們不一樣?」也有家長會問:「為什麼我的孩子要包容他?」

申論題內容

5.分別從平等(equality)與公平(equity)的兩種觀點,各舉一做法說明融合教育如何達成教育機會均等的目標。(6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歌渣

在教育均等的討論中,

  • 平等意即 : 大家要能獲得相同的資源,不因特質、階級、種族等原因,而就被差別待遇,依此觀點來說,融合教育讓有特殊需求的人,也可以享受一樣的教育資源,便有機會增進在教育機會均等中的輸入(資源)均等。
  • 公平意即 : 不同特質的人,都可以獲得適切的對待,融合教育透過不同的課程模式,例如UDL、協同教學模式、特殊需求課程等,讓不同特質的學生,可以依需求而被支持。便有機會增進在教育機會均等中的過程均等。
    (個人觀點,斟酌參考,一同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