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憲法與行政法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法部分)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家政群幼保類_專業科目(二):嬰幼兒發展照護實務#139302(50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一):商業概論、數位科技概論、數位科技應用#139295(50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食品群_專業科目(一):食品加工、食品加工實習#139290(50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衛生與護理類_專業科目(二):健康與護理#139280(50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衛生與護理類_專業科目(一):生物(B)#139273(50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商業與管理群_專業科目(二):會計學、經濟學#139268(50題)
115年 - 115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工員—技術士(土木類):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高中(職)配管裝修、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139262(50題)
115年 - 115 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所屬工程總隊_新進職員(工)甄試試題_工員—技術士(土木類、身心障礙人員):電腦概論、自來水法(含施行細則)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營業章程#139259(50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南湖高級中學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數學科#139253(21題)
115年 - 115 國立屏東大學_各師資類科教育學程甄選試題:國語文#139252(40題)
最新試題
15. 依我國海商法規定若託運人於託運時故意虛報貨物之性質或價值時,運送人對其貨物之毀損或減少的責任為何? (A)應負賠償責任 (B)不負賠償責任 (C)應負舉證責任 (D)不負舉證責任
14. 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之僱用,依我國何法規? (A)船舶法 (B)引水法 (C)海商法 (D)航業法
13. 熱帶氣旋,根據歷年的統計顯示,發生的頻率以那一地區為高? (A)東太平洋 (B)西太平洋 (C)南印度洋 (D)大西洋西部
最新申論題
5. 試述擬定的航程計劃時應包含哪幾項工作在計劃項目內。
4. 說明總噸位在二百以上或未滿二百經核准搭載乘客十人以上之新船,有關污水排洩入海之規定。
3. 試述西太平洋颱風之行徑分類。
最新課程
國三下英文課程(九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國三下英文單字口訣記憶課程,諧音記憶法,老師嚴選測驗題,透過遊戲+影音+講義+測驗,多環相扣的方式...
國中英語基礎文法(上)
講師:
Brenda
簡介:
結合國中會考基測常考單字及文法題庫,共18單元以循序漸進方式安排解題與老師解說,幫助同學理解每一單元的...
高一上英文課程(十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老師嚴選高中英文課程單字,遊戲+講義+影音+測驗......等,多效合一。
最新主題筆記
直接強制-1
描述:
直接強制
直接強制-2
描述:
直接強制
行政訴訟-1
描述:
行政訴訟
最新討論
24 國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針對使用毒品「除罪化」指的是: (A)持有第三、四級毒品未滿 20 公克則無罪 (B)施用第三、四級毒品不予以刑罰,僅施予行政裁罰 (C)施用第三、四級毒品僅需就醫強制戒治 (D)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可減輕 或免除其刑
19.在腎絲球損傷(glomerular injury)影響到腎絲球過濾(glomerular filtration)功能,下列何種血清蛋白(serum protein)會最容易出現尿液中? (A)α-球蛋白(α-globulin) (B)β-球蛋白(β-globulin) (C)γ-球蛋白(γ-globulin) (D)白蛋白(albumin)
57.依《醫宗金鑑‧婦科心法要訣》,陰挺之致病機理,下列有幾項敘述正確?①分娩用力太過 ②久 嗽 ③泄瀉 ④胞絡傷損(A)1(B)2(C)3(D)4
複選題12.有關眼球表面結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角膜為透明無血管的組織 (B)結膜是含血管的組織 (C)角膜占整體眼球屈光度的 1/3 (D)角膜的鮑曼氏層(Bowman layer)是上皮細胞的基質層(basement membrane)
13.以 Van Herick 法評估前房深度時,當周邊前房深度對比角膜厚度為多少時,則建議做隅角鏡的檢查? (A)>1 (B)1~1/2 (C)1/2~1/3 (D)≦1/4
41 依憲法法庭 113 年度憲判字第 8 號判決,關於死刑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之殺人既遂罪係侵害生命權之最嚴重犯罪類型,其中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 得適用於個案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其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 (B)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認人民涉嫌刑法第 271 條第 1 項之殺人既遂罪,該人民於到場接受訊 問或詢問時,應有辯護人在場並得為該人民陳述意見 (C)科處死刑之判決,應經各級法院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 (D)確定終局判決所認定之個案犯罪情節如非屬最嚴重,而仍判處死刑者,該等判決無效,不得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