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發展螺旋論暨葛塞爾(Gesell)介紹
發展螺旋論 1. 倡導者:葛賽爾(Gesell) 2. 生長是螺旋具有前進後退的律動現象,形成了螺旋狀逐步爬升,因此稱之為「發展螺旋論」。 3. 認為個體的發展是有次序的,遺傳所導引的成熟才是成長的基本機制,環境的力量影響微乎其微。 4. 生物力量是青少年發展的主導因子,因此優生保健的重要性甚於後天環境的教養。 5. 青少年不一定會產生暴亂與麻煩,時間自然會解決個體發展過程中的困擾。 葛塞爾(Gesell)的動作技能發展原則: (1)個別化成熟原則:每一個體具有與生俱來的本能與潛能,發展出特定的動作型態,以及成為一個具知識性與統整性的個體。 (2)發展方向原則:發展是按照『頭尾定律』及『近遠定律』的方向為原則。 (3)相互交織原則:動作發展在不成熟與成熟的發展歷程之間是以螺旋交織的方式呈現。如:精細動作的發展(粗動作不斷分化→統整→再分化→特殊化→再統整)後而形成;剛會行走的嬰兒往往倒退步至爬行,稍假時日,會放棄爬行而以行走來移動身體。 (4)自我調節變動原則:發展會因應個別身體時鐘與外在環境的變化而調整個體發展的步調,如個人能視情況自我調節每天所需的睡眠時間。 (5)功能不對稱原則:從出生開始,由動作發展即可發現功能不對稱的現象。如:新生兒頸部反射;嬰兒早期慣用兩手臂是對稱的,後來成為慣用右手或左手的不對稱狀態。
關鍵字:
發展螺旋論、
葛塞爾、
Gesel、
個別化成熟、
個別化成熟原則、
功能不對稱、
功能不對稱原則、
發展方向、
發展方向原則、
相互交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