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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101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45168
科目: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 |
年份:
10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新「勞資爭議處理法」簡化了罷工程序,試比較新舊「勞資爭議處理法」對罷工程 序不同的規定。(25 分)
二、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動契約,分為定期契約及不定期契約。那些情況得為定期契約? 試申述之。(25 分)
三、依我國現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3 條之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 礙者之需求,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無障礙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其所定的職 業重建服務,包括那些具體內容?請列述其中五項。(25 分)
四、試比較勞動基準法與勞工退休金條例在退休給付標準之差異。(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