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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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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專技高考_專利師: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25617
科目:
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
年份:
103年 |
選擇題數:
20 |
申論題數:
2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專利師/TIPA專利認證◆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
選擇題 (20)
1 甲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郵寄了一件發明專利申請案,寄出的郵戳日為 2012 年 1 月 10 日;惟查, 該發明專利說明書中寫有對附圖一及附圖二的說明,但圖式中僅包含附圖一,而該發明專利申請書 及郵寄之文件中均未載明申請人之姓名,且申請專利範圍撰寫有誤。甲於 2012 年 3 月 20 日到經濟 部智慧財產局自行補送了附圖二,甲再於 2012 年 3 月 27 日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行補送了申請人 之姓名,甲再於 2012 年 4 月 27 日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自行提交申請專利範圍之修正。請問下列選 項,何者為該發明專利案的申請日? (A)2012 年 1 月 10 日 (B)2012 年 3 月 20 日 (C)2012 年 3 月 27 日 (D)2012 年 4 月 27 日
2 關於同一專利權有多件舉發案繫屬時之合併審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合併審查,必要時得通知專利權人及各相關當事人 (B)不服合併審查之當事人,得提起行政訴訟 (C)審查人員得因合併,而逕自將各舉發案之證據互相組合或援引 (D)合併審查之各舉發,得個別審定
3 關於發明申請案之分割,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分割後之申請案以分割日為申請日 (B)分割後之申請案不得變更原申請案之專利種類 (C)申請案申請再審查,且於再審查審定前,不得提出分割請求 (D)分割申請應於原申請案審定前或原申請案核准審定書送達後六十日內
4 關於新型專利技術報告,請問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對專利專責機關不當然具法律上之拘束力 (B)新型專利權若有因遭舉發成立而確定撤銷之情事時,可不受理技術報告的申請 (C)申請專利之新型經公告後,任何人得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申請後亦可撤回申請 (D)遇有非專利權人已從事商業上之實施,且經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用以為憑者,專利專責機關應於六 個月內完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5 關於發明專利之修正,請問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申請人於申請發明專利實體審查之同時,可主動對申請專利範圍作擴大修正 (B)專利專責機關發給申請人通知後,申請人僅得就下列事項為之:請求項之刪除、申請專利範圍之 減縮、誤記之訂正及不明瞭記載之釋明 (C)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之修正,不得增加新事項 (D)以外文本提出我國專利申請者,申請人遇有修正之必要時,僅以修正中文本所載之內容為限,不 得及於外文本之部分 代號:70140 | 71240 頁次:10-8
6 關於申請人之相同創作,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之一案兩請權利接續制,請問下列選 項,何者正確? (A)相同創作指發明專利的任一請求項所載之發明與新型專利權的任一請求項所載之新型相同 (B)相同創作之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人於申請時必須完全相同,但於發明專利公告時,發明專利申 請人與新型專利權人不必完全相同 (C)相同創作之發明與新型專利,申請專利之申請日必須相同,但該發明申請案與新型申請案之優先 權日不須相同 (D)申請人就於同日分別申請發明專利及新型專利時,於申請時並未分別聲明為相同創作,可事後申 請補充聲明
7 關於專利再審查,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對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內容有所不服者,應申請再審查 (B)發明專利若由第三人申請實體審查,初審核駁後,任何人均可提起再審查 (C)若申請人僅來函申請再審查,將通知申請人於 3 個月之非法定不變期間內補正再審查申請書及理 由書 (D)申請再審查,應於不予專利之審定書送達後 2 個月之法定不變期間內,備具再審查申請書及理由 書提出申請
8 申請人甲於 2013 年 1 月 1 日在刊物上公開發明 A,第三人乙於 2013 年 3 月 1 日將 A 申請專利,申 請人甲於 2013 年 6 月 30 日以 A+a 申請專利,並提出 2013 年 1 月 1 日之刊物,主張進步性之例外, 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因刊物上僅揭露 A,申請人甲係對 A+a 申請專利,兩者不同,不能適用進步性例外規定 (B)會被引證第三人乙 2013 年 3 月 1 日的申請案,以無進步性核駁 (C)申請人甲有獲准專利的可能 (D)申請人甲無獲准專利的可能
9 關於發明專利申請案的優先權之主張,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基礎案的發明為未完成發明,在我國申請時已屬完成之發明,其優先權得以認可 (B)基礎案之發明與在我國之申請案請求項之技術特徵 80%相同,得以承認部分優先權 (C)基礎案一揭露技術特徵 p,基礎案二揭露技術特徵 q,在我國申請案可對 p+q 之發明主張複數優 先權 (D)基礎案一揭露「依據特定順序而成的水深測定方法」,基礎案二揭露「具有特定構造的對象物距 離測定裝置」,在我國申請案得對兩者主張複數優先權 代號:70140 | 71240
10-9 10 化學物質發明之請求項,若無法以化學名稱或分子式、結構式等結構特徵界定時,以下敘述,何者 錯誤? (A)能夠以間接量測之鋼的彈性係數、電的傳導係數等來界定 (B)得以熔點、分子量、光譜、pH 值予以界定 (C)新的參數必須能使其所界定之物與先前技術有區別,且應於說明書中記載該參數的量測方法 (D)專利要件之審查須考慮物理化學特性之條件
11 關於誤譯訂正,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說明書與申請專利範圍之中文本發現翻譯錯誤時,可申請誤譯訂正,但外文本不能修正 (B)專利核准公告後,發現說明書或申請專利範圍有翻譯錯誤時,得申請誤譯訂正 (C)申請人於收到最後通知後,得以誤譯訂正為由修正說明書與申請專利範圍 (D)誤譯訂正之判斷包括語詞翻譯錯誤與語句翻譯錯誤
12 關於設計專利,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包裝紙包紮禮物之形狀,不符合設計定義,不能予以設計專利 (B)國立故宮博物院的「翠玉白菜」與菜市場之白菜外形相似,因而喪失新穎性,不能予以設計專利 (C)不能用「肉眼」確認,而須藉助放大鏡觀察之微小物品,法定不予設計專利 (D)糖為粉狀物,因此方糖不符合設計定義,不能予以設計專利
13 甲參考某百貨公司展示櫃出售的「一組茶具」;包括一個茶壺 A,四個茶杯 B(分別標示春、夏、 秋、冬)的先前技藝,提出以一個茶壺 A,12 個茶杯 B(分別標示鼠、牛、虎、兔、龍、蛇、馬、 羊、猴、雞、狗、豬)的「一組茶具」之成組設計專利申請案,以下判斷,何者正確? (A)無新穎性 (B)有新穎性 (C)無創作性 (D)有創作性
14 關於設計專利,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公開實施係指藉電視報導或公開展示圖面、照片、模型、樣品等方式展示,使該技藝能為公眾得 知之狀態 (B)審查新穎性時,應就說明書及圖式所揭露申請專利之設計與多份引證文件中之技藝內容的組合進 行比對 (C)物品的尺寸非屬於設計專利審查範圍 (D)衍生設計,係指對於二個以上之物品,以一設計提出申請
複選題
15 有一獨立項,該獨立項有一附屬項,有關該獨立項與該附屬項,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獨立項不具有新穎性,該獨立項之附屬項不可能具有新穎性 (B)獨立項具有新穎性,該獨立項之附屬項仍有可能不具有新穎性 (C)附屬項不具有新穎性,該附屬項之獨立項仍有可能具有新穎性 (D)附屬項不具有產業利用性,該附屬項之獨立項仍有可能具有產業利用性
16 申請專利的發明為 A+B+C,先前技術一揭露 A,先前技術二揭露 B,先前技術三揭露 C,以下之 判斷,何者正確? (A)申請專利的發明無新穎性 (B)申請專利的發明有新穎性 (C)申請專利的發明無進步性 (D)申請專利的發明有進步性
【已刪除】17 發明專利申請案之申請專利範圍如下: 1.一種含有防過敏物質的塗料,其特徵···。 2.一種含有防過敏物質的塗料的製造方法,其特徵···。 3.一種含有防過敏物質的塗料的噴塗方法,其特徵···。 4.如請求項3.含有防過敏物質的塗料之噴塗方法噴塗得到的紡織材料。 假設與現有技術相比,含有防過敏物質的塗料不符合專利要件,請問下列選項,何者錯誤? (A)請求項1.及請求項2.不具有單一性 (B)請求項1.及請求項4.不具有單一性 (C)請求項2.及請求項3.不可能具有單一性 (D)請求項4.及請求項3.具有單一性(E)送分
18 甲於 2014 年 3 月 1 日向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交一發明專利申請,甲再於同年 4 月 1 日主動再向 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送交該發明專利申請之修正。請問下列選項中,何者不符合專利法之修正規 定? (A)將原記載於摘要之技術特徵,但未記載於說明書及申請專利範圍之技術特徵,寫入申請專利範圍內 (B)將原記載於說明書之技術特徵,但未記載於摘要及申請專利範圍之技術特徵,分別寫入摘要及申 請專利範圍內 (C)將原記載於申請專利範圍之技術特徵,但未記載於說明書之技術特徵,寫入說明書內 (D)將原記載於說明書之技術特徵,但未記載於摘要之技術特徵,寫入摘要內
19 關於職務上發明,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僅有受雇人職稱之創作,才屬職務上發明 (B)於僱傭關係存續中,完成之創作,均屬職務上發明 (C)僅有受雇人與雇用人間契約之約定的創作,才屬職務上發明 (D)受雇人使用雇用人所提供之資源或環境之創作,均屬職務上發明(E)送分
【已刪除】20 關於設計專利申請,請問下列選項,何者正確? (A)申請人在我國申請設計專利,要享有國際優先權,應在外國第一次依法申請專利後十二個月內, 就相同設計向我國申請專利,且聲明及交付國際優先權證明 (B)設計專利之圖式,不一定須備有六面視圖(前視圖、後視圖、左側視圖、右側視圖、俯視圖、仰 視圖) (C)郵寄方式申請專利,限經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將文件寄達專利專責機關或其各地服務處 (D)「具有節能效果的電風扇」為合適的設計名稱
申論題 (24)
一、某甲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案是一種浸泡式茶包,想要改善過去浸泡式茶包於浸 泡完成後,取出時仍會滴水的問題,其創作採用特殊設計,可以將茶包擠乾再 丟棄。審查人員審查時找到三件相關之先前技術,分別為 D1、D2 及 D3,D1 是公開銷售之茶包,D2 是某甲提出的新型專利案,D3 是某乙提出的發明專利 案。以下是申請專利之發明以及三件相關先前技術之書目資料、說明書或技術 描述,與申請專利範圍。 【申請專利之發明】 申請日:2014 年 7 月 1 日;優先權日:2013 年 8 月 2 日。 一種浸泡茶包 1,如圖 1A 所示。茶葉或其他可浸泡物置於兩薄片間,兩薄 片是可滲透材質,在四周接合成凸緣 4 而形成可滲透袋 2。一細繩 3 進入一滲 透袋 2 於點 12 且於點 16 離開。細繩 3 延伸於滲透袋 2 的內部,從點 12 一直連 續到點 13、14、15,最後終止於點 16。點 13 至 15 是內部反轉點,而形成 W 形的通路。一標籤 8 以折線 20 分成兩部分 8A 及 8B,細繩 3 的自由端固定於 標籤的 8A 及 8B。茶包浸泡完成後,如圖 1B 所示,手抓標籤取出茶包,從折 線 20 將標籤撕成兩部分,如圖 1B 所示左右拉開,即可將茶包的茶水擠乾而丟 棄,藉由 W 形的細繩纏繞,可讓浸泡茶包更快速擠乾。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浸泡茶包,包含: 一滲透袋,由薄片構成袋狀,周圍有凸緣,一側凸緣有導引部; 一細繩,從該滲透袋之凸緣導引部延伸,於該滲透袋相對側反轉至同一側之 凸緣離開; 一標籤,與該細繩之兩自由端連接。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項所述之浸泡茶包,該滲透袋之一側凸緣導引部是由凸 緣邊緣形成,該細繩經由凸緣邊緣穿入滲透袋內部。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項所述之浸泡茶包,該細繩經由凸緣邊緣穿入滲透袋內 部形成 W 形。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項所述之浸泡茶包,其中該標籤,以折線分成兩半,各 半分別與該細繩之兩自由端連接。
【D1】2013 年 2 月 1 日公開銷售之浸泡茶包 一種浸泡茶包 1,如圖 2A 所示,茶葉 9 置於薄片形成之茶袋 5 內,茶袋是 濾紙製成,三面有膠合的凸緣 4,一細繩 3 從凸緣 4 的黏合處穿入茶袋 5 內打 一個結 6。
【D2】中華民國新型專利案 申請日:2013 年 5 月 1 日;公告日:2013 年 11 月 15 日。 一種浸泡茶包 1,如圖 3A 所示,具有一滲透袋 2 可浸泡於盛熱水之杯中, 滲透袋 2 是用一張薄片可滲透材料對折後於三邊接合成凸緣 4,一細繩 3 延伸 經過凸緣 4 之頂端側面,以固定繩 10 導引之,經過滲透袋 2 的底部再回到頂部 凸緣側面,並以另一固定繩 11 固定之。茶包浸泡完成後,取出茶包,如圖 3B 所示拉伸細繩即可擠乾茶包而丟棄。 圖 3A 圖 3B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浸泡茶包,包含: 一滲透袋,由薄片構成袋狀,袋之一側凸緣有導引部; 一細繩,從該滲透袋之凸緣導引部延伸,於該滲透袋相對側反轉至同一側之 凸緣離開。
【D3】中華民國發明專利案 優先權日:2011 年 12 月 8 日;申請日:2012 年 9 月 30 日;公開日:2013 年 6 月 25 日;公告日:2014 年 8 月 3 日。 一種浸泡茶包 1,如圖 4A 所示,具有一滲透袋 2 由兩薄片於周圍黏合而成, 黏合部形成凸緣 4,一細繩 3 延伸經過凸緣 4 之側面,以固定繩 10 導引之,經 過滲透袋 2 的底部再回到頂部凸緣另一側面穿過固定繩 10,細繩 3 之兩自由端 在標籤 8 之兩相反面固定之。茶包浸泡完成後,如圖 4B 所示,兩手抓細繩兩 邊 3A 及 3B 拉伸,即可擠乾茶包而丟棄。 圖 4A 圖 4B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浸泡茶包,包含: 一滲透袋,由薄片構成袋狀,周圍有凸緣,一側凸緣有導引部; 一細繩,從該滲透袋之凸緣導引部延伸,於該滲透袋相對側反轉至同一凸緣 之另一面離開,該導引部由細繩構成; 一標籤,與該細繩之兩自由端連接。 問題:請依專利審查基準中與先前技術或先申請案有關之專利要件之判斷原則, 以及先前技術比對原則等相關規定,回答以下問題並詳述理由:
D3 是否可用來證明本件發明各請求項不具新穎性?理由為何?(答是者代表 該請求項不具新穎性)(10 分)
D2 是證明本件發明專利各請求項不符那一專利要件之適格引證?請說明各 請求項是否不符該專利要件的判斷結果及理由。(答是者代表該請求項不符該 專利要件)(10 分)
審查人員想用 D3 與 D1 為先前技術,以不具進步性核駁本件發明各請求項, 是否適當?理由為何?(答是者代表該請求項不具進步性)(10 分) 請注意:⑴是否之意義請依題目設定回答之,是否之結論只能擇一,理由與是 否結論必須一致。是否未擇一、只有結論沒有理由、或理由與結論不一致者, 該子題均以零分計。⑵題目之說明書僅為摘錄,請依題目設定事實條件回答, 自行設定或補充事實條件回答者,該子題亦以零分計。
二、有一設計專利申請案是「洗衣機之圖像」,其先前技藝是「手機之圖像」,如 下圖所示,請問該設計專利申請案相較於先前技藝是否具新穎性?請依序詳述: 新穎性判斷基準中,相同或近似之設計有那四種態樣?(5 分)
該如何解釋本件設計專利申請案之權利範圍?(5 分)
本件設計專利申請案如何與先前技藝比對及是否具新穎性之結論?(5 分)
三、甲申請一件新型專利,經形式審查後准予專利,其公告之申請專利範圍如下列 公告本所載。乙是甲的競業者,對甲的專利權提起舉發,請求撤銷全部請求項 之專利權,理由是各請求項均不符新型專利之定義。甲接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通 知答辯後,於 2014 年 3 月 1 日及 2014 年 5 月 10 日提出兩次更正,更正本如下 。雙方補充理由與答辯程序完成後,舉發審查人員進行審查本件舉發案及撰 寫審定書,請試擬舉發審定主文(5 分);
請撰寫是否可更正及是否舉發 成立之理由(10 分)。 【公告本】 〔說明書〕 ……把持部表面之細微粒子等間隔排列以 100~120 μm 設定為佳者
〔申請專利範圍〕 一種開關把手,包含一把手本體與一開關,該本體設有一把持部,把持部內 部呈波浪狀,其特徵在於:該把持部表面露有細微粒子,把持部以 19 至 28% 鉻,55 至 75%鎳,0.75 至 2%鋁,最多 1%鈦之鎳鉻合金製成。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項所述之把手,其中細微粒子係以等間隔排列於把持部。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或項所述之把手,其中該鎳鉻合金之鎳含量以 60 至 72%為佳者。
一種開關把手的製造方法,包含:(A)準備一把手半成品由鎳鉻合金製成,該 把手半成品具有一外表面;(B)對該外表面進行防銹著色處理;(C)對該外表 面進行機械表面加工處理,使其呈現金屬原色;(D)雷射雕刻該外表面,使該表 面形成細微粒子間隔排列;(E)將該把手與開關接合。
【2014 年 3 月 1 日申請專利範圍更正本】 一種開關把手,包含一把手本體與一開關,該本體設有一把持部,把持部內部 呈波浪狀,其特徵在於:該把持部表面露有細微粒子,其特徵在於:把持部 以 19 至 28%鉻,55 至 75%鎳,0.75 至 2%鋁,最多 1%鈦之鎳鉻合金製成。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項所述之把手,其中細微粒子係以等間隔排列於把持部, 其中細微粒子之等間隔排列以 100~120μm 為佳。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或項所述之把手,其中該鎳鉻合金之鎳含量以 60 至 72%為佳者。
一種開關把手的製造方法,包含:(A)準備一把手半成品由鎳鉻合金製成,該 把手半成品具有一外表面;(B)對該外表面進行防銹著色處理;(C)對該外表 面進行機械表面加工處理,使其呈現金屬原色;(D)雷射雕刻該外表面,使該表 面形成細微粒子間隔排列;(E)將該把手與開關接合。
【2014 年 5 月 10 日申請專利範圍更正本】 (~項未更正) 一種開關把手,由以下的製造方法所製成,包含:(A)準備一把手半成品由鎳 鉻合金製成,該把手半成品具有一外表面;(B)對該外表面進行防銹著色處理; (C)對該外表面進行機械表面加工處理,使其呈現金屬原色;(D)雷射雕刻該 外表面,使該表面形成細微粒子間隔排列;(E)將該把手與開關接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