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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107年 - 107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關稅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69073
107年 - 107 關務特種考試_三等_關稅法務:民事訴訟法與強制執行法#69073
科目: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對乙提起訴訟,請求給付借款新臺幣(下同)40 萬元,以及租金 20 萬元。在訴訟 中乙否認甲請求之債權存在,並稱縱使甲上開請求有理由,因甲另積欠乙 100 萬元 之貨款,其亦得以此與甲之上開債權抵銷。法院審理雙方所提出之事證,結果認定 甲之借款請求為有理由,租金請求為無理由,而乙之貨款債權不存在,案經法院判 決確定。之後,乙對甲提起訴訟,請求給付前述該 100 萬元之貨款,就該訴訟法院 應如何審理並裁判?(25 分)
二、甲依據買賣關係,訴請乙交付買賣標的物,因恐乙主張該項買賣契約已解除,乃合 併起訴,主張如買賣契約已解除,即請求法院判決返還價金,第一審法院判決交付 買賣標的物之訴有理由,乙不服上訴。若第二審法院認買賣契約已解除,交付買賣 標的物之訴無理由,得否就返還價金部分為辯論裁判?(25 分)
三、甲持法院准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對發票人乙所有之 A 地 為強制執行。於執行法院實施查封後,乙如主張該本票債權在甲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 行前已經清償而消滅,應如何謀求救濟,始得停止及撤銷該強制執行程序?(25 分)
四、甲、乙以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共有 A 地,甲訴請法院裁判分割,經判決確定分割 A 地為 B、C 二地,分別歸甲、乙取得。其中 B 地原為乙占有,且乙在其上已興建 D 屋, 甲於分割訴訟中,並未合併請求乙交付 B 地及拆除 D 屋,甲得否持該分割共有物之確 定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執行法院對乙強制執行交付 B 地及拆除 D 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