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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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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 高等考試_三級_法律廉政:刑事訴訟法#109644
科目:
公職◆刑事訴訟法 |
年份:
111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公職◆刑事訴訟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因涉嫌販毒遭警方依法監聽。過程中,聽到有人打電話給甲說「要珍 奶兩杯」 ,甲回答「好,老地方見」,這些談話均被錄下。偵查終結後甲 遭檢察官起訴,審判中有證人證稱「珍奶」實即毒品之代稱,甲則主張 上述之談話內容不可做為證據。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二、甲因犯罪遭檢察官起訴。審判期日時,甲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 庭,但證人乙已到庭,法院遂改行準備程序,於乙具結後,由檢察官及 甲之辯護人進行交互詰問。試問證人乙之陳述是否有證據能力?(25 分)
三、甲因酒駕遭查獲,冒用乙之身分證應訊。後檢察官以該身分證所載之姓 名、性別、年齡、住所等資料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第一審簡易判決判決 乙有罪,檢察官發現有誤後,聲請法院將乙改成甲。問法院該如何處理? (25 分)
四、甲持槍至超商行搶後逃逸。警員乙到超商瞭解案情,觀看監視錄影器畫 面後,乙確認為就是前科累累的甲犯案。三天後,乙在巡邏時發現甲, 乙遂立即逮捕甲,甲立即供稱槍是丙借他的,行搶後已經還給丙。乙根 據此線索向法官聲請到搜索票後,持票搜索丙之住宅,果然找到該把手 槍。甲後於審判中主張警員乙的作為均屬違法,取得之手槍不得做為證 據。試問甲之主張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