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公司於 X5 年 1 月 1 日平價發行面額$10,000,000、四年期之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 5%,每年 12 月 31 日付息一次。發行日經評估未含買回權與轉換權之單純公司債的公允價值為$9,813,455,嵌入式買回權資產之公允價值為$219,845,甲公司另支付發行成本$170,213。甲公司可自X7 年 1 月 1 日起按公司債面額 110 加應計利息買回該公司債,投資人亦可在發行日後半年起至到期日前十日止,按每股$50 之價格將公司債轉換成甲公司面額$10 之普通股。甲公司認為買回權與公司債兩者經濟特性及風險並未緊密關聯,因而單獨認列此嵌入式衍生工具,並對公司債採攤銷後成本衡量。其他相關資料如下:
1. X5 年 12 月 31 日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之公允價值為$10,200,000,買回權之公允價值為$240,000。
2. X6 年 1 月 1 日面額$5,000,000 之公司債轉換為甲公司普通股,當日甲公司普通股每股市價$51。
3. X6 年 12 月 31 日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之公允價值為$5,500,000,買回權之公允價值為$130,000,甲公司普通股每股市價$56。
4. 4 期,利率 5%,$1 複利現值因子=0.82270,$1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3.54595。
4 期,利率 6%,$1 複利現值因子=0.79209,$1 普通年金現值因子=3.46511。
試作:
X5 年及 X6 年甲公司有關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之分錄(比例計算取至小數點後四位,金額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元)。(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