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土地法規概要
> 96年 - 096年高等三級暨普通土地法規#50755
96年 - 096年高等三級暨普通土地法規#50755
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土地法規概要 |
年份:
96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土地法規概要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00 號解釋略謂:「依土地法所為之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公示 力與公信力,登記之內容自須正確真實,以確保人民之財產權及維護交易之安全。 ……」問:何以依土地法所為之不動產物權登記具有公示力與公信力?該解釋所謂 「公示力」與「公信力」之意涵為何?試申述之。(25 分)
二、最高法院 52 年台上字第 4031 號判例略謂:「各級政府機關因舉辦土地法第二百零八 條所列公共事業需用公有土地,經依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由該管市縣政府層請行政院 核准撥用者,乃政府基於公法上之權力,使需用土地之機關取得該土地之權利,而該 土地原使用人之權利因與此不能並存遂歸於消滅,……。」對於此一判例內容,你 (妳)的看法如何?試申論之。(25 分)
三、私人以權利變換或協議合建方式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 公有土地如何處理?試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申述並簡要評論之。(25 分)
四、平均地權條例第 55 條之 1 規定:「區段徵收之土地以抵價地抵付補償地價者,其 原有租賃關係及他項權利準用市地重劃有關規定處理。」準此規定,區段徵收土地 以抵價地抵付補償地價者,其原有租賃關係及他項權利究應如何處理?試申述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