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下列何種事項不得透過修憲為之?
(A)將內閣制改為總統制
(B)將監察委員言論免責規定予以停止適用
(C)將民主政體改為專制政體
(D)將國民大會廢除
(E)已刪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63), B(493), C(5408), D(119), E(51) #250773

詳解 (共 7 筆)

#766030
C已改到憲章,視為制憲,而不是修憲
51
1
#947765

我國採取修憲有界限的立場~~

釋字第 499 號 

惟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                            

29
0
#753806

因為題目是 不得以修憲為之.....

反面解釋A B D  都可以

5
0
#753972
這樣阿~謝謝指導...^^
3
0
#4253720
100年 - 100年 - 100 年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薦任>#6256 #6256 --34題
0
0
#4257694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E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4257695
原本題目:下列何種事項不得透過修憲為之?...
(共 1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