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4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關於憲法法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
(B)憲法法庭為發現事實之必要,得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
(C)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司法院院長充審判長
(D)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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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9), B(389), C(2246), D(830), E(0) #410346
統計: A(599), B(389), C(2246), D(830), E(0) #410346
詳解 (共 10 筆)
#611650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20條: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參與審理之資深大法官充審判長;資同以年長者充
之。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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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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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 |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21 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但駁回聲請而認無行言詞辯論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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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憲法法庭為發現事實之必要,得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 |
§23 憲法法庭為發見真實之必要,得囑託檢察官或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前項搜索、扣押及調度司法警察準用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關之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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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司法院院長充審判長 ( X ) |
§20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參與審理之資深大法官充審判長;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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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
§29 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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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548
資深資深資深資深資深資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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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268
(B)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2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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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975
(D)-->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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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934
(C)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司法院院長充審判長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20條: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參與審理之資深大法官充審判長;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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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3364
(A)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O)
(B)憲法法庭為發現事實之必要,得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O)
(C)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司法院院長充審判長(X;參與審理資深大法官)
(D)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O)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1 條
憲法法庭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裁判。但駁回聲請而認無行言詞辯論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3 條
憲法法庭為發見真實之必要,得囑託檢察官或調度司法警察為搜索、扣押。
前項搜索、扣押及調度司法警察準用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關之規定。
前項搜索、扣押及調度司法警察準用刑事訴訟法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有關之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0 條
憲法法庭審理案件,以參與審理之資深大法官充審判長;資同以年長者充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第 29 條
對於憲法法庭之裁判,不得聲明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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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644
(A)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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