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9. 根據高雄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班級家長會 應有多少比例以上會員出席,始得開會?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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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2), B(111), C(22), D(251), E(0) #1350369

詳解 (共 1 筆)

#1409550

第五條    

 

學校應於每學期開學後三週內,由各班導師協助召開班級家長會。

班級家長會置召集人一人;幹部若干人,由會員相互推選。召集人及幹部每學年改選一次,得連選並連任之。

班級家長會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未選任召集人前,由各班導師代為召集。

班級家長會應有五分之一以上會員出席,始得開會;出席會員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

因出席人數不足而流會者,應儘速再次召開,不受出席人數五分之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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