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與「教師法」的立法意旨和規定無關?
(A)確立公教分途
(B)成立教師會
(C)小學教師由派任改聘任
(D)教師按學歷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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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4), B(351), C(219), D(704), E(0) #118072

詳解 (共 8 筆)

#633233
回4Fღ(◕∀◕)ღ
這是很細的題目~考法規有時候就會這樣
D選項要改成
教師按“年資、經歴,還有學歴“做敍薪才算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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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286

教師法-公教分途-教師會-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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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1075
教師按 學歴、經歴、年資 做敍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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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4481

回6F(^ ^)

教師們開始適用教師法
與軍人﹠公務員完全區別
~也就是“公教分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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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054

教師法裡面有提到公教分途嗎?

我仔細看了好多變~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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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81026

(D)教師按學歷敘薪
教師待遇條例
公布日期: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 7 條 第一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以下簡稱中小學教師)之薪級,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之;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以下簡稱大專教師)之薪級,以級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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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799
回5樓 所以公教分途是出自於哪裡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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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056

回2F題目要找的是與之無關的

D 選項法規裡明顯有提到~為什麼D卻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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