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對教育基本法條文內容的敘述,何者有誤?
(A)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
(B)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
(C)國民教育得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
(D)人民享有請求學力鑑定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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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66), C(91), D(39), E(0) #204076
統計: A(1), B(66), C(91), D(39), E(0) #204076
詳解 (共 5 筆)
#173444
國民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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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39
認真看了一下:
教育基本法~~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延長年限
所以答案少了<基本>二字
題目有夠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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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46
http://www.fgu.edu.tw/newpage/fguwebs/webs/eisepaper/?pd_id=599&typenum=59&pageNum_pageset=0
按照憲法第21條的規定,「國民教育」應該是「義務教育」。然而教育部並不想實施十二年的義務教育,於是他必須想辦法避開憲法第21條的規定。左思右想的結果,找到了他們找到了解套的方法,就是不要說「國教」是「國民教育」,的簡稱,而根據教育基本法第11條規定,將「國教」解釋成「國民基本教育」。按教育基本法第11條規定:「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教育部即將「國民基本教育」簡稱為「國教」,於是避開了憲法第21條的規定。
但是教育基本法第11條的規定也很奇怪。因為當我們說「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時,前提應該先知道現在的「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到底是幾年?否則如何能談延長的問題呢?可是事實上我們並不知道,教育基本法也沒有規定,現在的「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到底是幾年。既然不知道現在的「國民基本教育年限」,如何能談延長其年限呢?因此教育基本法第11條的條文,可說是不知所云。如果我們在「國民教育法」裡面規定「國民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則意思就很清楚了,因為「國民教育法」規定,現在的國民教育年限是9年。因此你可以主張將其延長為12年。
事實上什麼叫做「國民基本教育」,意思是不清楚的;其實教育部應該是寧願它不清楚,這樣才能有很大的彈性空間,任其運用。換言之,所謂「12年國教」只是一句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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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54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
年限,係規定於下列何種法律:(A)國民教育法 (B)憲法 (C) 教育基本法(D)憲法增修條文。
答案:C這不是衝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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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037
教育基本法第11條明定:
國民基本教育應視社會發展需要延長其年限
應該是C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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