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犯罪成立要件之敘述,何者錯誤?
(A)要有符合構成要件之行為
(B)要有故意或過失
(C)要有阻卻違法事由
(D)要有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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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4), B(445), C(7388), D(619), E(0) #344021
統計: A(124), B(445), C(7388), D(619), E(0) #344021
詳解 (共 9 筆)
#464820
刑法上[阻卻違法事由]分別規定於第21條~第24條;有[依法令之行為][業務上正當行為][正當防衛]以及[緊急避難]等四種~是即有以上四種情形時所做出的侵害法益的行為是屬於「法律所允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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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645
簡單來說
要看這個人有沒有犯罪
首先
1、符合構成要件之行為:法律有無規定
依據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沒規定者不罰,既然確定有罰了,那就進入下一階段
2、故意或過失
法律原則上處罰故意,除非另有規定,否則不罰過失,確定有處罰了,那就再進入下一階段
3、責任能力
犯罪人承擔刑事責任的能力,完全、減輕、免除(這段解釋的不太好,請好心大大們補正)
用數學算式來比喻就是:1 X 1 X 1 = 1
三種條件都有就構成一個完整犯罪要件
阻卻違法事由則是,當構成前述的犯罪要件後,是否有正當的理由(請參考3F大大的內容)來免除或減輕罪則
有錯煩請大大們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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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572
若能阻卻違法,就可能 減輕或免除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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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015
c:沒有阻卻違法事由
這麼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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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732
不可以有阻卻違法的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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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662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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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150
應該是要沒有阻卻違法事由不用想這麼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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