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的敘述中,哪一項較為錯誤?
(A)特殊教育法中包括資賦優異和身心障礙兩大類
(B)特殊教育法中明示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學生教育
(C)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輔導辦法中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其國民中學學生基本能力測驗成績以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D)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中規定,對於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得保持彈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5), B(89), C(172), D(131), E(0) #93125

詳解 (共 9 筆)

#59754

別怪他!!

因為之前有縣市也是這種考法

他只是提醒你要注意"得"和"應"

他救了你一分了

感謝他吧!!

12
0
#260002

是錯在法規錯誤

 應該是在特殊教育法中(98版第19條)


4
0
#57707

這種題目玩文字遊戲,實在是沒什麼意思。
2
0
#57529

D錯在那裡??
1
0
#57615
請問D錯在那裡??
0
0
#57936

這...也太難注意到了吧>"<  法規裡面 "應"跟"得"的意思是不是不同!?  查到的說法是"應"是一定要;"得"是要或不要都可以

0
0
#57988
特殊教育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保持彈性,適合特殊教育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考國文能力嗎?~~~~
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應優先辦理身心障礙教育。
0
0
#57546
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中規定,對於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得)保持彈性。---------------------(應)
0
0
#2149863
是文字上錯誤應保持彈性
(共 1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