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選項,何者為正確?
(A)有配偶之甲教唆乙與丙重婚,甲、乙、丙為重婚罪之共同正犯
(B)未婚之甲幫助乙與丙重婚,甲雖無婚姻身分,仍然可以成立幫助重婚罪
(C)沒有公務員身分之甲與公務員乙共同違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公務員圖利罪,甲雖可成立公務員圖利罪,但因甲沒有公務員身分,必須減輕
(D)以特定身分為犯罪要件的犯罪類型,學理上稱為「不純正作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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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793), C(314), D(200), E(0) #206236

詳解 (共 10 筆)

#487602
(C)是"得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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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895

不純正不作為犯:以不作為的方式達成作為犯可實現的法定構成要件者謂之。例如保母故意以不哺乳的方式〈不作為〉,達成餓死嬰兒〈殺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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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405
重婚罪之性質為己手犯,除了締結婚姻的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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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1848
2.對向犯並無刑法總則中多數行為人規定之適用,理由如下:
        ①處罰對向的雙方時,立法者既然已經認為對向犯之雙方均為正犯,縱有參與犯之行為,亦無適用參與犯之實益。
        ②僅處罰其中一方時,立法者既然已經認為對向行為無成立正犯處罰之必要,自毋須依參與犯之規定處罰。
為什麼B還可以論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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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674

所以D 應改成身份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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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677

C錯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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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3546
我跟5F有相同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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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2562

我的想法是(A)(B)因為重婚的不是甲,重婚的是乙丙。對向犯應該是指乙丙兩人重婚。
(C)「得」減輕

(D)應該是純正身分犯


純正身分犯(刑法31條1項):要有那個身分才會成立犯罪 ex. 瀆職要有公務員身分才成立,非公務員得減輕其刑

不純正身分犯(刑法31條2項):有沒有那個身分只差在罰得重不重而已 ex. 生母殺嬰罪 如果是生父生母一起殺嬰 生父成立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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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246
請移至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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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5329
15.父母同意其子女重婚,並為主婚,則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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