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何者為告訴乃論之罪?
(A)毀謗罪
(B)毀損未遂罪
(C)重婚罪
(D)賭博罪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41), B(36), C(43), D(19), E(0) #241922
統計: A(341), B(36), C(43), D(19), E(0) #241922
詳解 (共 3 筆)
#1427884
告訴乃論之意謂指:非經告訴人(通常是犯罪被害人或具有告訴權之人)合法提出告訴,檢察官不得提起公訴,法官不能判罪。法律上均以「本章或ㄨㄨ罪,須告訴乃論」明定之的稱為「告訴乃論罪」,例如通姦,相姦、傷害、過失傷害、誹謗、公然侮辱、毀損等罪。
毀損罪---刑法354---未處罰毀損未遂
重婚罪---刑法234 -----依刑法245條 未規定為告訴乃論 屬非告訴乃論
賭博罪---刑法266 -----未規定為告訴乃論 屬非告訴乃論
錯了...一直以為重婚是告乃罪 還有一直以為是誹謗罪 原來毀謗罪也行 整理一下 記一下
部分資料轉載自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880
5
0
#1427028
告訴乃論:不告不理,某一些刑事案件中,必須要有被害者提出訴訟,國家才會追究被告的罪責
3
0
#1382170
求解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