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RTI(Responsiveness-to-Intervention)的模式來鑑定學習障礙學生,主要的理論是反對何種鑑定模式?
(A)差距標準
(B)排他標準
(C)課程本位
(D)檔案評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2), B(104), C(78), D(6), E(0) #229500

詳解 (共 2 筆)

#263521

由於鑑定學習障礙的標準 -學業成就與智力測驗的差異公式 - 頒佈以來飽受批評與爭議。

針對傳統上對於學習障礙的鑑定,是以測驗與處理(test and treat)進行 但是RTI則將測驗與處理模式改為處理與測驗(treat and test)模式,亦即學生可以先接受介入服務的觀察與篩選,經由這種介入歷程,來評估學生是否有具有學習障礙。

有許多學生因為在普通教育的教學環境中,沒有獲得適當的教學,而須要接受特殊教育服務。如果能提高普通教育的品質,學習障礙學生的人數就可以減少。

8
0
#898063

RIT(Response to Intervention)教學反應介入

其包含多項獨立教育介入,可用來區別學障學生。讓學生確實接受教育介入,並再三監控進程以瞭解學生反應,在系統性嚴格監控下,常會讓學生學科進步,若經許多教學介入後,學生還是沒進步才可認定為學障。

RIT的通則常有三個不同階段的介入,階段一的人最多,階段二人會變少,階段三則變成個位數。階段一是指在學校班級中一大部分學生會有學習困難,故經過階段一的教學介入後就會剩下部分學困的學生,階段二再進行更多介入與監控。當進入階段三,須召開身分確認會議,正式決定學生在階段一和二的介入無效,並確認為學障,所以階段三的介入如同執行特殊教育服務資格的法定程序。

 

(A)差距標準,亦即成就和潛能有嚴重差距。此標準需要兒童落在預期成就表現水準後,才符合接受特殊教育的服務資格。這種情形往往導致服務遲緩,故單靠低成就的標準是不充足的,尚需許多理由:學校不良、動機不足、教學不當等,且潛能和成就間的差距必須達什麼程度才算嚴重?仍尚待解答。

àRIT反對其差距標準只藉由成就與潛能的差距,就鑑定學生是否為學障,尚須教學介入以及多方面的監控才能得知結果。

 

(B)學習障礙是指,統稱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顯現出注意.......等學習上有顯著困難者,其障礙並非因感官、智能、情緒等障礙因素或文化刺激不足、教學不當等環境因素所直接造成之結果。à RIT的教學介入也是為了排他

 

(C)RIT模式的步驟可使用課程本位評量學生的進步情形。

 

(D)若經教學介入後,也可利用檔案評量來得知學生近期的狀況

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