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特殊教育課程綱要」的規範,對於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領域」的課程安排,下列何者為正確? 

(A)融入九年一貫課程綱要的七大領域之中 

(B)安排於彈性節數中 

(C)安排於選修課程中 

(D)與七大領域並排為第八大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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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0), B(1065), C(161), D(499), E(0) #419781

詳解 (共 10 筆)

#636575
謝謝2F老師 ^_^
綜合老師們解答:

1.特殊需求領域屬於「必修」的課程
2.特殊需求領域採「外加」
3.特殊需求領域納入「彈性學習節數」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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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687

D.'特殊需求領域'與九年一貫七大領域為八大領域

    而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安排於彈性節數中,依新課鋼:可依據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彈性學習節數做為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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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601
http://www.ptt.cc/bbs/sp_teacher/M.1367911949.A.A37.html
資源班教師排課的問題與有效做法 (張英鵬 慈濟大學教授)

1.抽離式係指利用普通班原課程上課時間到資源班上課,
  例如普通班數學課到資源班上數學,

若利用普通班綜合活動課到資源班上數學,屬於外加排課,並非抽離排課,
許多老師認為抽離原班上課就是抽離,那是很大的誤解,
只有普通班的該課程改到資源班上課才是抽離,
這是首先要建立的觀念。

2.外加式排課是指利用早自修、週會、自習、聯課活動、課餘時間及非普通班
  該科原課程時間等實施資源班課程。


原文http://tinyurl.com/cmywn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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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162

課綱研習講義:九年一貫七大領域+特殊需求領域,共計「八大學習領域」。

(但沒說(D)與七大領域並排為第八大領域

請問B、C有老師可以幫忙解答嗎?講義沒有提到這部分~
不過講義上寫:特殊需求領域需採「外加」課程方式進行
【問題1】→意思是:把學生由「彈性節數」抽出來上課,是屬於「外加」式課程嗎?

*依據九貫課程時施要點:「彈性學習節數」由學校自行規劃辦理全校性和全年級活動、執行依學校特色所設計的課程或活動、安排學習領域選修節數、實施補救教學、進行班級輔導或學生自我學習等活動。 

【問題2】請問「特殊需求領域」揪~竟  是屬於彈性節數中的哪種分類呢?
-「選修節數」歸在彈性學習節數內,如果特殊需求領域歸在「選修節數」就跟答案不相符
-還是特殊需求領域歸在「補救教學」中?(印象中大家不斷強調資源班≠補救教學呀?)
-還是特殊需求領域是歸在「學生自我學習」?(自我學習是指自習不是嗎?)


對不起我太遜了真的搞不懂~~~~
麻煩高手老師們指導>_<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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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865

今天看到新的東西!!!

http://teachers.dale.nhcue.edu.tw/class/c107.htm

抽離式:依其需要補救教學的科目於普通班上課時抽離,前往資源教室接受為其特別設計的相同科目之教學活動。學生每週到資源班上課時數,原則上以原科目一週時數加減二分之一為準。

抽離型態

部份抽離(抽3~5堂)

全部抽離(抽6堂)

增加抽離(抽7~9堂)

說明

學生每週抽離部份的國語科時間到資源班上課,同時接受資源班及導師的國語科教學服務;視學生需求決定抽離的節數。

學生每週於國語科時間即至資源班上課,只接受資源班的國語科教學服務,沒有接受原班的國語科教學服務。

除了每週的六堂國語科時間到資源班上課之外,學生另外抽離其他時間到資源班上課。

 

外加式:利用課餘時間或早自習、自習、週會、班會、聯課活動、彈性空白課程時,做彈性靈活運用, 安排到資源教室接受教學的方式。適合稍微能跟得上原班學科教學,教學中能部份學習的學生。

 

抽離兼外加式:不只在上課時抽離原班,並利用課餘時間或自習、課業指導時,前往資源教室接受指導之教學方式。 適合需要資源班服務的時數較多,無法以「外加式」排課滿足其學習需求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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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4397

特殊需求是屬於選修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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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391
(B)特殊需求領域是採外加沒錯
(C)根據下列網址的pdf:
「彈性學習節數」包含選修課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照字面來說「特殊需求領域」就是屬於「特殊需求領域課程」
 
不知道有沒有說錯>"< 請高手指正 謝謝
我是看這個pdf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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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103

增加抽離---除了每週的六堂國語科時間到資源班上課之外,學生另外抽離 其他時間到資源班上課。

 

 

其他時間變成外加了不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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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3058
請問,最佳解讀「特需領域」為必修,但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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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2488
特需--彈性、必修、外加
(共 1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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