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下列何者為「敵意環境性騷擾」(行為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受害人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之受害人?
(A)求職者
(B)受僱者
(C)求職者與受僱者皆有可能
(D)雇主、求職者與受僱者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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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9), B(1595), C(543), D(1162), E(0) #389555
統計: A(79), B(1595), C(543), D(1162), E(0) #389555
詳解 (共 9 筆)
#523001
民國 100 年 01 月 05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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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Content.aspx?PCODE=N003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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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356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所指性騷擾區分為2種類型:
一、敵意工作環境性騷擾: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任何人以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對其造成敵意性、脅迫性或冒犯性之工作環境,致侵犯或干擾其人格尊嚴、人身自由或影響其工作表現。
二、交換式性騷擾: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等之交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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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804
TO 樓上:因這是"性別「工作」平等法,所以重點是雇主與受雇者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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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693
D呢?不是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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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087
請問那如果是雇主或求職者被性騷擾,是採用什麼法呢?性騷擾防治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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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2207
第12第二項
權勢性騷擾,指對於因僱用、求職或執行職務關係受自己指揮、監督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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