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應自不能工作之第幾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A)第2日
(B)第3日
(C)第4日
(D)第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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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1), B(782), C(1728), D(242), E(0) #389558

詳解 (共 4 筆)

#523685

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

被保險人遭遇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住院診療,不能工作以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正在治療中者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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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6149

自不能工作之第四日起,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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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0727

老闆:死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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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791

發給普通傷害補助費或普通疾病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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