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各教育階段之適用科目為語文、數學、社會藝術領域之相關科目。
(B)免修課程經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輔導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
(C)全部學科跳級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D)資優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個別習輔導若需額外經費,以學生自費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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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 B(134), C(41), D(423), E(0) #546751
統計: A(114), B(134), C(41), D(423), E(0) #546751
詳解 (共 6 筆)
#947660
http://trcgt.ck.tp.edu.tw/resource_law_t_1.aspx (全文)
以下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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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四、各教育階段之適用科目為語文、數學、社會、自然學習領域之相關學科,高職為一般科目及各職群之專業與實習科目
六、申請逐科加速、逐科跳級、各科同時加速及全部學科跳級者,應檢附鑑定資料及學習輔導計畫,於每年10 / 31(高中當年度升學大學院校學生學校送局申請期限、1 / 31、4 / 15(國中當年度升學高中學生學校送局申請期限)或7 / 15之前函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提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審議;縮短修業年限涵蓋不同教育階段者,至遲應於每年4 / 15前提出。
九、資賦優異學生申請縮短修業年限之個別學習輔導若需額外經費,以家長自付為原則;符合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之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得專案報本局申請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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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5075
所以免修是送學校的特推惠就可以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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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7309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
五、各校辦理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以下簡稱免修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以下簡稱部分學科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以下簡稱全部學科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部分學科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下簡稱全部學科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本局備查
;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臺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
輔會)審議通過及本局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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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779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
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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