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法第26條規定修讀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為多少年?
(A)二年至四年
(B)一年至四年
(C)一年至五年
(D)一年至六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7), B(64), C(2), D(16), E(0) #222610
統計: A(57), B(64), C(2), D(16), E(0) #222610
詳解 (共 3 筆)
#202148
大學法
學生修讀學士學位之修業期限,以四年為原則。但得視系、所、學院、學
程之性質延長一年至二年,並得視系、所、學院、學程之實際需要另增加
實習半年至二年;修讀碩士學位之修業期限為一年至四年;修讀博士學位
之修業期限為二年至七年。
0
0
#201417
這答案有沒有錯阿
不是2-4年嗎
不是2-4年嗎
0
0
#202193
但實際修碩士班不是都至少要32學分嗎
這樣一念修得玩且能順利完成論文嗎???
這樣一念修得玩且能順利完成論文嗎???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