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兒童道德判斷區分為他律與自律兩期的學者為:
(A) 柯爾伯格(Kohlberg),
(B) 皮亞傑(Piaget),
(C) 斯肯納(Skinner),
(D) 布魯納(Bruner)。
統計: A(1071), B(8361), C(66), D(129), E(3) #179740
詳解 (共 10 筆)
皮亞傑的道德發展兩期論(無律不算-道德不存在,二期為他律與自律)
皮亞傑認為學齡前五歲的兒童沒有規則概念,道德不存在他們心中,稱為無律期,隨認知發展的成熟,皮亞傑依據兒童是否能了解和應用規則而提出道德發展的二個階段:
一、他律期(五到八歲):兒童只會重視行為後果,認為遵守外在規範、服從權威就是對的,思考時受限於自我中心。
二、自律期(八到九歲):瞭解道德規範的相對性後,個人可因情境的需要而改變規則,兒童能考慮行為後果及當事人的動機或意向。
參、柯爾柏格道德發展的三期六段論
一、道德成規前期:學前幼稚園至小學中低年級(九歲以下)
1.避罰服從取向:恐懼懲罰,無條件服從權威者,個體認為凡是不被懲罰的行為都是好的;遭到批評、指責的行為都是壞的。
2.相對功利取向:行為對錯視行為後果賞罰而定,道德是一種利益交換,希望得到比付出多,類似買賣的關係,認為得到利益就是好的。
二、道德循規期:小學高年級到青春期(九到十二歲)
3.尋求認可取向:以人際關係和諧導向,順從傳統要求,表現從眾行為。
4.順從權威取向:以法治觀念判斷是非,信守法律權威,重視社會秩序。
三、道德自律期:青年末期接近人格成熟時開始(十二歲以上)
5.法治觀念取向:表現思考的靈活性,不用單一的規則去評價個體行為,法律為公益而制定,行為對錯視雙方契約或大眾的共同認可而定。
6.普遍倫理取向:個人根據他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以建立道德判斷、一致和普遍性的信念,信念的基礎是人性尊嚴、真理、正義和人權。
皮亞傑是依據兒童是否能了解和應用規則而提出道德發展的二個階段
無律不算-此時道德尚不存在唷!二期為他律與自律
這樣有比較好分辨嗎?
維高斯基的道德發展論雖然也是由他律到自律,
但是他實際的分期仍是三期,
他律與自律的區別是後來才歸類出來的。
差點被誤導
更正:
Piaget-2期
Kehlberg-3期
皮亞傑不是兩期論嗎?
皮亞傑(Piaget)的道德發展兩期論
皮亞傑認為學齡前五歲的兒童沒有規則概念,道德不存在他們心中,稱為無律期,隨認知發展的成熟,皮亞傑依據兒童是否能了解和應用規則而提出道德發展的二個階段:
1.他律期(五到八歲): 兒童只會重視行為後果,認為遵守外在規範、服從權威就是對的,思考時受限於自我中心。
2.自律期(八到九歲): 瞭解道德規範的相對性後,個人可因情境的需要而改變規則,兒童能考慮行為後果及當事人的動機或意向。
柯爾3格(道德前、循、後)
題目不好...
同意樓上,Kehlberg--->"道德發展三期六段論"
Kehlberg,道德發展三期六段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