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清償,債務人反對者,其反對之表示對於債權人有何影響?
(A)無拘束力
(B)絕對拘束力
(C)相對拘束力
(D)部分拘束力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25), B(46), C(121), D(26), E(0) #169984

詳解 (共 4 筆)

#129628
第 311 條(第三人之清償) 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但當事人另有訂定或依債之性質不得由第三 人清償者,不在此限。 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但第三人就債之 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
從法條觀之:
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相對拘束力,因為是「得」拒絕)
但是第三人就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者,債權人不得拒絕。(無拘束力,因為「不得」拒絕)
 
有利害關係的第三人就此取得代位權,代位債權人行使其對債務人之權利。
 
舉例:
債務人甲欠債權人乙500萬元,遂以其名下土地設定地上權給乙,假設甲已經先於乙設定抵押權給丙,此時丙為利害關係人,丙就甲債之履行有利害關係,遂向乙清償甲之欠款,縱債務人甲反對,債權人乙不得拒絕此清償。
 
補充參考:
【裁判字號】:85年台上字第1821號
【裁判案由】:塗銷登記事件
【裁判日期】:民國 85 年 08 月 22 日
【裁判要旨】:由民法第三百十二條及同法第三百十一條之規定合併觀之,就債之履行有 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債務人清償債務時,縱債務人有異議,債權人仍不 得拒絕其清償,而第三人得就其清償之限度,代位債權人行使其對債務人 之權利;就債之履行無利害關係之第三人,為債務人清償債務時,如債務 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倘債權人不為拒絕,該債權固仍因第 三人之清償而獲得滿足,惟第三人尚無從依民法第三百十二條之規定代位 債權人行使其對債務人之權利。此項不利益乃第三人自己之行為所造成, 自應由其承擔結果。至債務人有無因第三人之清償而獲得不當利益,乃第 三人得否本於其他法律關係對債務人有所主張之問題。 參考法條:民法 第 312、311 條 (85.09.25)
17
1
#4986363

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

所以就看債權人心情--->無拘束力


1
0
#129619
???
0
0
#6434492
第三人之清償,債務人有異議時,債權人得拒絕其清償。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