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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資賦優異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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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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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
科目:
教甄◆資賦優異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年份:
95年
科目:
教甄◆資賦優異組
我國「特殊教育設施設置標準」對於國中及高中資優班學生及教師的規定為何?
(A)學生十人,教師二人
(B)學生四十人,教師三人
(C)學生三十人,教師二人
(D)學生三十人,教師三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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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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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 · 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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