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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 科目:教甄◆資賦優異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5年 - 臺北縣95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 特殊教育(一般資優類)#1623

年份:95年

科目:教甄◆資賦優異組

我國「特殊教育設施設置標準」對於國中及高中資優班學生及教師的規定為何? 
(A)學生十人,教師二人
(B)學生四十人,教師三人
(C)學生三十人,教師二人
(D)學生三十人,教師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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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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