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要屬於下列何種人事機構類型?
(A)決策性人事機構
(B)技術性人事機構
(C)裁決性人事機構
(D)輔助性人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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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7), B(140), C(1285), D(440), E(0) #160949

詳解 (共 5 筆)

#164433
人事機關的功能結構類型:決策、執行、裁決、輔助
1.決策性人事機構(考試院、人事局)
2.執行性人事機構(考銓相關部會)
3.裁決性人事機構(保訓會)
4.輔助性人事機構(研考會、法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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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9649

 

我國公務人員障暨培訓委員會,主要屬於下列何種人事機構類型?
(A)
決策性人事機構
(B)
技術性人事機構
(C)
決性人事機構
(D)
輔助性人事機構


~
解析 :

一、「策性」人事機構 →  ( 如「考院」) : 其主要扮演「五種功能」:
(
)「解釋公務員」的「基本法規」;
(
) 制定《人事管理細則》;
(
)「立法倡議」;
(
)「協調內外關係」;
(
)「制定」和「審批」-「人事計畫」。
 二、「行性」人事機構 → ( 如「敘部」與「考部」) : 它是一種「專門性」的「機構」,負責「推行」和「落實」-「決策性人事機構」( 考選部 ) 所「制定」的「政策」或「規則」。
 三、「決性」人事機構 →  ( 如「訓會」) : 「解決」、「協調」、「裁定」-「政府」與「公務員」之間的「某種糾紛」。
 四、「助性」人事機構→  ( 如「配置各部門」之「事機構」) : 此種「輔助性工作」主要分成兩類 :
(
)謀性」職能;
(
)勤性」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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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426

下列有關我國人事組織的敘述,何者錯誤? 
(A)
考試院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指揮監督權 
(B)
考試院為合議制機關 
(C)
國家文官學院隸屬於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
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為 6

身心障礙◆行政學105 年 -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五等-行政學大意#49984答案:A

A.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籌行政院所屬各級機關及公營事業之人事行政業務;但有關人事考銓業務,仍受考試院指揮監督。考試院對於考績,任免等五項屬非完整職權,只有法制與指揮監督權,人事總處才有執行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掌理事項,除負責人力規劃、進用、訓練、考核、待遇、福利等,並統籌行政院所屬人事人員管理事項。以及負責公布全國各縣市氣候異常期間的上班上課情況。

參考:考試院VS人事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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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424

(ABD )下列有關我國公務人員保障方式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 分為復審、再復審與申訴、再申訴二種程序

         (B) 復審、再復審向服務機關提出

         (C) 再申訴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

         (D) 不服再復審結果可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

A.分復審→行政訴訟、申訴→再申訴

BC.復審及再申訴考試院所屬公務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管轄

D.不服復審結果可向司法機關請求救濟

公務人員保障相關名詞解釋

1.保障事件(Protection Case):係指復審事件及再申訴事件而言。

2.復審事件(Deliberation Case):復審事件係公務人員對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如認有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復審程序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提起之事件。所稱行政處分除參照行政程序法第92條第1項之規定外,並以司法院歷次相關解釋意旨作為得否提起復審之認定基準。亦即係以足以改變公務人員身分關係、或基於公務人員身分所產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或於公務人員權利有重大影響之事項並對外發生效力之行政處分,作為復審之標的。例如免職、停職、俸級審定、追繳公法上金錢給付等行政處分,均屬之。

3.申訴事件(Appeal Case):申訴事件係公務人員對服務機關所為具體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如認有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依申訴程序向服務機關所提起之事件。所稱管理措施,例如工作指派、不改變公務員身分關係之記一大過以下懲處、考績考列乙等以下之評定、敘獎、差假、陞遷、訓練進修或機關長官所發之職務命令等。所稱工作條件之處置,例如服務機關是否提供執行職務必要之機具設備、良好之工作環境、安全及衛生完善之設施等。

4.申訴事件(Re-appeal Case):再申訴事件係公務人員對申訴函復不服,或服務機關逾越法定期限未為申訴函復時,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提起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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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我國人事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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