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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體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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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臺北市95學年度市立國中教師聯合甄選體育科試題#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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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臺北市95學年度市立國中教師聯合甄選體育科試題#717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臺北市95學年度市立國中教師聯合甄選體育科試題#717
年份:
95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教育部「提升學生游泳能力中程計畫」中,游泳能力之鑑定標準,國中學生須於畢業前能換氣游
(A)100公尺
(B)50公尺
(C)25公尺
(D)未明訂標準。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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