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所推動的教育優先區所採取的原則,下列何者為非?
(A)人道式公平
(B)積極差別待遇
(C)功績式平等
(D)對文化不利地區補助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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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4), B(963), C(5991), D(72), E(0) #27936
統計: A(414), B(963), C(5991), D(72), E(0) #27936
詳解 (共 6 筆)
#284700
公平亦即「教育機會均等」,它包括
(一)完全公平:指個人特質、出身背景與將來升學無關;也就是無論出身任何背景,每個人的升學機會均等。
(二)功績主義式的平等:不論種族、性別、社經地位,只論表現,有本事的人就唸好學校。
(三)補償式公平:如少數民族,由於本身的升學競爭力低於一般,於是以較寬鬆的入學篩選方式(如具原住民身分者加分或降低錄取標準)使有意願者得以繼續升學(施祐吉,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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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18
教育優先區
與英國普勞頓(Plowden)報告書精神相呼應
推動原則
1.人道式公平
2.積極差別待遇
3.對文化不利地區補助原則
4.合理分配與運用教育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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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15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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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3693
個人感覺,教育優先區是用在相對弱勢的區域或群體,投入較多的資源,以減少弱勢學生在學習方面能力的不足,影響到將來的競爭力以及發展性。如果沒有先行進行相關的輔助措施,僅僅以功績式的平等作為選才取材的標準,這樣具有優勢地位的學生仍然具有優勢,處於弱勢的學生仍然處於弱勢。 這是我個人的解釋,大家參考一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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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858
請問什麼是人道式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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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868
最佳解和答案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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