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使用「效能」和「效率」兩個名詞,區分組織功能和個人滿意度的,是下列哪一位學者?
(A)巴納德(C.I. Barnard)
(B)帕森斯(T. Parsons)
(C)韋伯(M. Weber)
(D)韋克(K.E. Weick)
統計: A(829), B(101), C(210), D(166), E(0) #320922
詳解 (共 4 筆)
效能(effectiveness) 即做對事情
效率(efficiency) 即把事情做對
曾經使用「效能」和「效率」兩個名詞,區分組織功能和個人滿意度的,是下列哪一位學者?
(A) 巴納德(C.I. Barnard)
(B) 帕森斯(T. Parsons)
(C) 韋伯(M. Weber)
(D) 韋克(K.E. Weick)
~解析 :
一、巴納德 ( Barnard ) 於 「1938年」所「發表」的《行政主管的職能》( 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 ) 一書,是「最早界定」和「最早區別」→「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文獻」 :
(一) 巴納德 ( Barnard ) 主張 :
1. 「效率」( Efficiency ) :
若「組織」的「目標」同時亦可「滿足個人」的「動機」,則亦「兼具」有「效率」。
2. 「效能」( Effecticeness ) :
而「個人」在「組織」中的「行為」能夠「達成組織」的「目標」,即為具有「效能」。
※ 而「效率」與「效能」二者,則有賴「行政主管功能」的「發揮」,從而「維持組織」與其「成員」間的「合作行為」。
※ 換言之,巴納德 ( Barnard ) 曾經使用「效能」和「效率」兩個名詞,區分「組織功能」和「個人滿意度」。
(二) 巴納德 ( Barnard ) 提出「合作系統理論」(「動態平衡學派」) ,其「論點」如下 :
1.「組織」是「成員」為「達成共同目標」所「建立」的「互動體系」。
2. 有「正式組織」的「地方」必有「非正式組織」的「存在」。
3.「組織」若要「生存發展」要兼顧「效率」與「效能」。
4.「精神」的「鼓舞」遠比「其他物質」重要。
5.「組織」要「建立良好」的「溝通系統」。
6「命令本身」是否能「貫徹執行」完全在於「授命成員」的「接受程度」。
7.「責任感」是求之於「成員」的「內心」而「非外在制裁」。
二、結論 :
換言之,提出「合作」的「體系」 ( cooperative system ),強調兼重組織「效率」 ( efficiency ) 和「效能」 ( effectiveness ) 的學者即是 → 巴納德 ( Barnar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