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扶持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之內容,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專指為弱勢地區與一般地區經濟弱勢滿4足歲至未入國民小學幼兒所安排。
(B) 採非強迫、非義務、漸進免學費方式實施。
(C) 弱勢地區係指離島三縣三鄉與原住民地區54個鄉鎮。
(D) 一般地區經濟弱勢係指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統計: A(2523), B(193), C(237), D(170), E(0) #82144
詳解 (共 8 筆)
緣起:96年8月1日行政院張院長俊雄於行政院3052次院會裁示:為因應少子化,提振生育率,減輕家長的財務負擔,政府願意與家長共同承擔育兒的責任,逐步將免費教育的年齡向下延伸,這種作法符合世界潮流,並要求教育部立即研議規劃,儘速實現5歲幼兒免費教育之目標。
目的:本計畫採非強迫、非義務
(一)提供滿5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充分就學機會。
(二)減輕家庭育兒負擔,確定人口成長。
(三)建構優質之教保環境,確保幼兒所受教保品質。
對象:實際就讀合法立案幼稚園或托兒所之滿5足歲幼兒
條件:符合補助年齡且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或
家戶年所得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
內容: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或家戶年所得總額30萬元以下:就讀公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可享「免費」措施,就讀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每年最高以等同於公立幼稚園學雜費收費總額給予補助。
(二)家戶年所得總額超過30萬元至60萬元以下: 就讀公立幼稚園及托兒所可享「免學費」措施,就讀私立幼稚園及托兒所,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1學期1萬元)。
(三)離島三縣三鄉及原住民鄉鎮市家戶年所得總額超過60萬元: 就讀公立國幼班每年最高補助5,000元(1學期2,500元),就讀私立國幼班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2萬元(1學期1萬元)。
預期效果:
一、藉由供需面之調查與分析,充分提供滿五足歲幼兒就學需求。
二、透過合作機制維護幼兒就學園所之品質。
三、透過巡迴輔導,維護幼兒教育專業品質。
四、充實教學軟硬體設備,改善教學環境。
五、透過教師專業成長,提升師資素質。
自93年8月1日起推動「扶持5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
提供弱勢地區及5足歲弱勢幼兒接受普及與優質之幼兒教育,
並做為未來國民教育全面向下延伸1年之準備。
資料來源 http://www.ece.moe.edu.tw/under5week_tuition.html
陷阱題好多喔 >0<
5足歲......我掉進陷阱ㄌ~>"<
A為什麼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