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法官通過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可決人數為何?
(A)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B)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
(C)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D)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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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9), B(46), C(104), D(51), E(0) #175283

詳解 (共 3 筆)

#251100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4條規定:
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已出席人數過半同意行之。
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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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9213
原本題目: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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