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根據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大法官通過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的可決人數為何?
(A)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B)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
(C)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D)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數三分之二之同意,方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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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16), B(180), C(359), D(150), E(0) #171224

詳解 (共 8 筆)

#651184

記憶:

     憲法    : 三二    、三二

    命抵憲 :  三二    、二一

    法及命 :  二一 、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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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825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4條:

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人三分之
二同意,方得通過。但宣告命令牴觸憲法時,以出席人過半數同意行之。
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
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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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4835

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時,解釋憲法

當機關見解不同時,統一解釋法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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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3543
憲法訴訟法第 87 條本章案件(第 八 ...
(共 9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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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195
解釋法律、命令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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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372
大法官通過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方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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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768
請問有人能解釋"解釋憲法"跟"統一解釋憲...
(共 4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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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54

解釋法令  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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