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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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2), B(103), C(194), D(141), E(0) #310366

詳解 (共 8 筆)

#241708

(A)公司法第161條第1項規定:「公司資本額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以上者,應於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三個月內發行股票;其未達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一定數額者,除章程另有規定者外,得不發行股票。」

(B)公司法第161條第1項本文規定:「公司非經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不得發行股票。」

(C)公司法第162條之2:「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其發行之股份得免印製股票。依前項規定發行之股份,應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登錄。」

(D)公司法第162條第1項規定:「股票應編號,載明左列事項,由董事三人以上簽名或蓋章,並經主管機關或其核定之發行登記機構簽證後發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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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024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要發行股票?

發行股票之規定:

原則:強制發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達新台幣5億以上強制規定要發行股票。

例外:公司章程訂定發行股票,才須印製股票。

資料來源:http://q5375855.myweb.hinet.net/qa022b1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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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562
第 161 條
公司非經設立登記或發行新股變更登記後,不得發行股票。但公開發行股 票之公司,證券管理機關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違反前項規定發行股票者,其股票無效。但持有人得向發行股票人請求損 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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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589
(A)應該是161-1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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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6148

公司法修法了+法大不用考,大家參考~~~

(A)161-1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於設立登記發行新股變更登記三個月內發行股票。

.公司負責人違反前項規定,不發行股票者,除由證券主管機關令其限期發行外,各處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二百四十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發行者,得繼續令其限期發行,並按次處罰至發行股票為止。


(B)161-1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應於設立登記發行新股變更登記三個月內發行股票。


(C)162-2

(刪除)


(D)162

發行股票之公司印製股票者,股票應編號,載明下列事項,由代表公司之董事簽名或蓋章,並經依法得擔任股票發行簽證人之銀行簽證後發行之:一、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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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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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72256

請問是完全不考有關公司法的題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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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9311
(A) 凡屬股份有限公司,即必須發行股票...
(共 92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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