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甲在公司工作了 7 年,他想到另一家公司發展,如他適用勞動基準法,他必須在多久以前預告雇主他要辭職?
(A) 10 日前
(B) 14 日前
(C) 20 日前
(D) 30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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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 B(71), C(90), D(1420), E(0) #310373
統計: A(67), B(71), C(90), D(1420), E(0) #310373
詳解 (共 9 筆)
#295468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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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325
勞動基準法 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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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473
| 第 16 條 |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 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工於接到前項預告後,為另謀工作得於工作時間請假外出。其請假時數 ,每星期不得超過二日之工作時間,請假期間之工資照給。 雇主未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而終止契約者,應給付預告期間之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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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927
試用期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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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744
理論上是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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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2231
未滿三個月不用提前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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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574
本題應從 勞基法第十五條並参照第十六條一起解釋。
因為是由勞工向雇主提出辭職
因為是由勞工向雇主提出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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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46
這很實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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