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古畫一幅為乙所盜,乙將之出借於丙,但不久竟告遺失,惟最後終為善意之丁所購得,只是該畫在乙出借於丙後 剛屆 2 年時,為乙所尋獲。問下列之法律效果何者為正確?
(A)甲得向丁依民法第 767 條規定請求返還該畫
(B)丁已終局地取得該畫之所有權
(C)乙當然有權向丁請求返還該畫
(D)乙向丁請求返還該畫丁若未拒絕返還,甲仍有權向乙請求返還該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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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2), B(282), C(16), D(274), E(0) #221240

詳解 (共 8 筆)

#879209
A、丁善意自始取得,故甲喪失所有權。

B、丙是善意占有人,故得向丁主張盜贓遺失物返還請求,破善意取得

C、乙為惡意占有人,不得行使盜贓遺失物回復請求權

D、甲行使的是對乙的不當得利請求權

用刪去法可以選出D;但D選項本身有難度,因為涉及「侵害型不當得利」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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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937
依§768-1規定,丁需經5年才取得所有權,並非"終局地"取得
And民法949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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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7481
占有物如係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者,
原占有人自喪失占有之時起二年以內,得向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
其物。
依前項規定回復其物者,自喪失其占有時起,回復其原來之權利。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現占有
人由公開交易場所,或由販賣與其物同種之物之商人,以善意買得者,非
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
盜贓、遺失物或其他非基於原占有人之意思而喪失其占有之物,如係金錢
或未記載權利人之有價證券,不得向其善意受讓之現占有人請求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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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555
乙出借於丙後 剛屆 2 年時,為乙所尋獲,由此可知丁善意購得尚未滿2年,所以乙可依949向丁請求返還該畫,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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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91
想請問一下b錯的點在哪?

有高手可解嗎?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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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853
以善意買得者,非償還其支出之價金,不得回復其物。乙向丁請求返還該畫是否應償還支出之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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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963
不能選A的原因是因為丁善意取得,所以不能用到767這條是ㄇ?
可是D選項,甲有權向乙請求返還是用哪條?  767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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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42
D選項,丁若返還乙,乙為侵奪其所有物者,甲得依767請求返還該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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